浙江省已經實施了一系列限制和禁止塑料袋使用的政策。以下是關于浙江省禁止塑料袋的政策措施:

1、2021年底前全面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薄膜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非可降解塑料袋。這一措施旨在減少使用薄膜塑料袋,遏制環境污染。
2、從2022年1月1日起,在浙江省各級市場、超市、商場、批發市場、便利店等零售場所禁止提供免費塑料購物袋。消費者需要自備可重復使用的購物袋,或者購買環保袋或紙袋。
3、鼓勵和推廣可降解塑料袋的使用。浙江省鼓勵企業和商家使用可降解材料制造的塑料袋,如可降解塑料、淀粉基塑料等,以降低對環境的影響。
4、執法力度加強。為確保塑料袋使用的限制和禁止政策得到有效執行,浙江省相關部門加強對市場的監管和執法力度,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。
這些政策措施旨在減少浙江省境內的塑料袋使用,降低塑料污染,并促進可持續發展。對于企業和居民而言,應積極響應政府的號召,采取環保替代品和措施,共同落實塑料袋限制和禁止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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